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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人权与外交”研讨会分会场聚焦“一带一路”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2日  来源:  作者:  阅读:761



2018年4月26日下午,由察哈尔学会与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联合主办的“新时代人权与外交”研讨会在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继续举行两场分会场研讨,每场讨论分为两个单元进行,多位资深外交官和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察哈尔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与会发言。




分会场一的主题是“‘一带一路’倡议与人权”,第一单元由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副院长张建文教授主持,察哈尔学会国际咨询委员会联席主席、中央外办原副主任、原驻尼日利亚和瑞典大使吕凤鼎作总结发言。




察哈尔学会喜马拉雅区域研究中心秘书长、高级研究员,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印度研究中心主任龙兴春认为,“一带一路”有一个任务是共同现代化、共同发展,所以从理念上来讲“一带一路”跟人权的促进是吻合的。他表示,“一带一路”可以促进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不能把话语权和主动权让给西方,不要等到西方指责时再被动回应。




察哈尔学会研究员,重庆社会科学院文史研究所、对外学术交流中心研究员刘容指出,“一带一路”建设面对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在人文交流过程中关于人权方面的质疑,我们应该思考到底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策略来应对质疑。她认为,我们不能亦步亦趋地跟在西方话语体系后面不停地去回答他们的诉求,而应该建立我们自己的一套东方文化背景之下的人权普世理论,而这个普世理论应该以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根基和背景,比如儒家的仁爱、民本,墨家的兼爱、非攻等。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张晓君从国际法个角度指出,“一带一路”倡议在人权的实践方面做到了一下几“权”;一个是生存发展权,二是主权平等权,三是权利公平权。他同时指出,“一带一路”在人权方面要注意讲好人权故事,提升能力建设,并且要关注教育问题。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人权研究院博士生导师吴喜关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警务化外交,他对于警务化有三点前瞻性看法:一是强化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国际化警务交流机制,不能因事、因人、因层级而局限,应该把国际警务交流这个机制如何常态化;二是更应该注重周边警务化人才,特别是警务化的专家的关注、研究和合作;三是要注重警务化外交的转型,做事要做一辈子。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陆志安认为,“一带一路”要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说明推进和发展人权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本来应有之义,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中国自身的人权发展,二是沿线国家人权的发展。他认为,如果中国有比较好的人权文化、人权的商业文化,我们到了沿线国家能够尊重当地的文化,又能够带动经济的发展,这对中国的人权话语权将是最有力的宣传。



分会场一第二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原常务副主任、财政部中央文资办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张晓明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人权研究院博士生导师吴喜作总结发言。




察哈尔学会秘书长、高级研究员,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兼职教授张国斌根据其多年驻法经历指出,虽然现在欧洲被公认为世界上人权最好的地区,但法国和欧洲的人权并不都是好的,中国不必妄自菲薄。他认为,中外人权交流时,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用一种外国人能够接受的方式和他们沟通,才能让他们了解我们的诉求,减少不必要的分歧。




察哈尔学会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海洋法学会理事金永明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指向性要求,是对人类继承财产的深化和发展。他认为,我们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科体系过程中,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化理论的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孙力舟关注“一带一路”建设在南亚的开展。他认为,在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首先要推进中国所在的亚洲建立命运共同体,在中国的临近地区的南亚地区人口总量最大,中国如果能够帮助十几亿南亚人民摆脱贫困,就是对世界人权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这里面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也有很多鲜活的故事值得挖掘提炼讲述。


分会场二的主题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人权”,第一单元由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联合国经社文权利委员会委员、原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原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陈士球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柳华文作总结发言。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罗艳华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对全球人权治理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提升人权的重要性,使人权在国际社会更受重视;二是为人权概念的发展创造一个新的契机;三是使人权的领域国际规范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四是进一步促进人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五是使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更好结合;六是进一步推动中国对全球人权治理的积极参与。




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中国南亚学会理事成锡忠以其驻外的亲身经历归纳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最大的人权,“一带一路”建设是维护人权的根本体现。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何志鹏在发言中总结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三方面人权内涵:一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关切的核心和起点是人类,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的共同体;二是人类命运共同体考虑的是命运,是命运的共同体,有约束条件和促动条件;三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归结是一个共同体,我们休戚与共、息息相关。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赵树坤认为,面对强大的西方自由主义人权观,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下可能促使我们在人权领域持有相对更为开放的心态,我们以往对立的人权观念可能转为更为积极的行动。她指出,人权在对外关系中不应该单纯是一种工具价值,应该注意到人权在处理对外关系中的价值,并且考虑人权是否能够担当起未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机团结的纽带。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尚海明关注人权外交中的死刑问题,他指出,中国在死刑外交中陷于被动,没有什么理论可用,只能承认西方的人权观,原因在于死刑研究出现了一些问题。他认为,中国的学者应当更多从中国人的视角加强研究,理解中国人和中国的社会结构、从中国儒家文化的角度理解死刑的存在。


分会场二第二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柳华文主持,察哈尔学会外交事务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办公厅原主任、原驻意大利和瑞士大使董津义作总结发言。



察哈尔学会研究员、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教授黎尔平关注国际关系中的人权非政府组织。他指出,西方人权非政府组织构成了国际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中,它们总是把人权政治化,通过政治手段给另一个国家施压。他认为,中国社会团体的国际事务参与度非常粗浅,公共外交中的民间外交分量不足,希望中国智库逐渐从智库研究转为有一定的自主权、独立权参与到国际关系中,这样就可以充分调动民间组织的积极性,补充完善我们在公共外交不足的部分。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的副院长孟庆涛副教授从现代性的视角反思人权。他认为:第一,人权主要体现在《世界人权宣言》中,属于反思战争带来的文本后果;第二,面向未来社会这个风险社会的转型,人权要发挥的作用;第三,人权机制是人类面对风险社会这种不确定性的机制,这个机制的目标是进行风险防控,呈体系性;第四,可以通过现代性的视角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可以更新我们对人权的理解方式。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副院长朱颖,博士后李文军, 博士王隆文、郑若瀚、张祺乐,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刘海潮、冯志伟、王冲,吉林大学博士生魏晓旭等也进行了发言,并参加了各分会场的自由讨论。


“新时代人权与外交”研讨会是由察哈尔学会与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联合主办的“新时代人权与外交”活动周的核心活动,活动周邀请到包括察哈尔学会研究人员在内的诸多外交、国际关系和人权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演讲和座谈,就共同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察哈尔学会也欢迎更多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开展相关研究,促进中国外交与人权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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