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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学者谈中国企业海外利益保护;走“上层路线”有局限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杨牧  阅读:1324

人民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 杨牧)5日至7日,由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主办的2014年全国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术共同体年会在京举行。国内公共外交研究智库——察哈尔学会在年会上组织“公司外交的理论与实践”圆桌会,来自英国、荷兰、澳大利亚和国内的20余名学者和跨国公司管理者,围绕“公司外交:跨国公司与公共外交”和“中国企业海外利益保护”展开讨论。

连续三年参加年会的察哈尔学会秘书长柯银斌告诉人民网记者,全国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术共同体年会至今已举办七届,越来越有影响力。学会从2012年开始,连续三年组织与公共外交有关的分组讨论,主题从最早的“公共外交”、“城市外交”,再到今年的“企业外交”,逐渐细分和具体化,在公共外交研究领域已形成特色。

谈跨国公司与公共外交——跨国公司介入“外交”有风险,需顶层设计参加此次圆桌会的荷兰国际关系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肖恩·赖尔登认为,当今国际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国政府已经不可能像20年前那样向跨国公司提供支持,公司必须学会发展自己的“外交”能力。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余万里副教授指出,需要重新定义“公司外交”,即重新定义跨国公司在国际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跨国公司在国际社会中的力量是显而易见的,我们要寻找跨国公司追求的“私利”与国家层面“公利”之间的交集,不能强制跨国公司的“私利”去迎合“公利”,否则会事与愿违。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莫盛凯也认为,当今国际社会,跨国公司已经介入“外交”,但由于跨国公司本身追求自己的“私利”,容易在“公利”层面引发问题。而问题一旦产生,国家将被迫“接管”,这种“接管”未必对国家有利。为了减小风险,我们需要顶层设计。

上海外国语大学张鹏讲师则以“大中华区德国工商大会”为例,详细分析了德国企业开展公共外交的做法。张鹏指出,大中华区德国工商大会具有浓厚的企业性质,但也从事一定的政府公共外交工作。基于其内部的项目制管理与激励创新机制,大中华区德国工商大会在从事公共外交的过程中,既统又分、相互配合,产生的公共外交效果远优于中国国内公会机构所盛行的部门管理模式。

谈中国企业海外利益保护——走依靠政府保护的“上层路线”有明显局限英国华誉风险管理咨询公司总裁沙学文认为,当今的中国和几十年前相比,已经完全不一样。在此大背景下,海外的中国企业正面临日益增长的威胁,特别是在历史上与中国有着良好关系的国家里。这需要我们意识到提早识别风险的重要性。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吕晓莉指出,中国海外利益保护问题的严重化,一方面来源于政府外交能力的局限,也来源于公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目前,我们的海外利益保护依然处于政府保护为主,主要走的是“上层路线”,但“上层路线”有着明显的局限性。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何包钢教授也认为,中国企业在国外开展公共外交时,多走“上层路线”,不和公众打交道、不与媒体接触,也就谈不上“公共外交”。长此以往,在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我们将越来越被动。清华大学研究生李少杰则从中国海外利益保护体制的角度提出建议。他认为,传统的依靠政府安全保护方式受到众多挑战,难以满足中国海外利益保护的需求,中国如今需要类似于美国“黑水公司”的私人保安公司。李少杰认为,通过提供风险评估、安全培训、现场保护、紧急医疗援助和紧急撤退等服务,私人军事安保公司将在中国海外利益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影响中国的安全和外交政策。同时他也强调,我们需要的是奉公守法的“黑水公司”,而不是违反人权的“黑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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