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0 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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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6年4月10日,察哈尔读书会第57期在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楼举行。本期读书会由察哈尔学会主办,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承办,阅读书目为《法律与社会规范》(埃里克·A·波斯纳著,沈明译)。察哈尔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高级研究员柯银斌担任主持人,广东工业大学特聘教授、国家安全与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钱锦宇担任领读人。本文作者是上海久事集团公司律师,本文由读书会现场发言扩展而成。

理论价值与本土启发
波斯纳这本2000年出版的著作,可以说是当代法社会学领域有广泛学术影响力的理论专著。在我们国内法学界的法学著作里,很多都有这本书的影子。它的核心贡献在于提出了一个精致的“信号传递—合作”模型——人们之所以遵守社会规范,是因为要通过这些行为向他人传递一种信号:我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合作者。人们按照“贴现率”的高低被区分为不同类型的博弈参与者,有耐心、看重长远利益的人更倾向于遵守规范以建立良好声誉,而只顾眼前利益的人则更容易选择背叛和欺骗。作者把这个模型应用于礼物赠与、婚姻、刑罚的耻辱效应、种族歧视等大量社会现象的分析,这些都是很生活化的场景,但是被赋予了法学框架下的独特诠释。
这本书对当下中国司法实践具有独特的启发意义。我们常说“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波斯纳的研究恰恰提醒我们,在正式法律制度之外,还存在着一个广阔的非正式社会控制领域——社会规范。当前中国司法实践中,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比如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强调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就在推动发挥社区规范、乡规民约、人情道理等非正式机制的作用。从这个角度看,波斯纳的理论为我们理解“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提供了来自法社会学的智识资源。
书里的很多关键问题的研究都是很有启发性的。比如值得一提的是他对“羞辱性刑罚”的论述,结合前段时间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违法记录封存的争论。波斯纳指出,刑罚不仅是对身体的监禁,很多时候其核心威慑力来源于附随的社会性羞辱。这种羞辱通过信号机制发挥作用——被定罪者被打上了“高贴现率、不可信赖”的标签,从而被排斥在正常的合作网络之外。这让我联想到前段时间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中“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讨论。公众之所以高度关注该项制度,正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哪怕是轻微的违法记录,也可能成为伴随终身的“社会性死亡”判决书。波斯纳的理论揭示了这种“羞辱溢出效应”的残酷性:它虽然增强了威慑力,但也可能因为门槛过低、范围过宽,导致行为人因一次轻微失足便永久丧失回归社会的可能性,从而反向激励其走向社会的对立面。因此,波斯纳的分析提醒我们,在设计社会规范与法律制度时,必须极其谨慎地权衡“信号传递的精准度”与“社会包容的弹性度”。好的制度,既要让信号足以区分善与恶,也要给愿意改过自新的人留一条重建声誉的通道。
中美差异:市民社会与差序/公权力秩序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波斯纳的理论有着深厚的社会预设,那就是欧美的市民社会。其基本设定是:在没有法律或公权力干预的情况下,人们如何在博弈中自发形成合作秩序。这种“无政府状态下的自发秩序”理论,和欧美社会中发达的公民自治传统和相对独立于国家的社会空间是息息相关的。
反观中国,情况则大不相同。
在传统古代社会,中国的社会秩序更接近于费孝通先生所描述的“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按照血缘亲疏、地缘远近形成一圈圈的关系网络,而非西方那种界限分明的“团体格局”。这种格局之下,“长幼”构成生成基础、“尊卑”形成层级阶序、“公私”建构关系结构,从家族宗亲的权力关系延伸到“家国同构”的政治治理逻辑。维系秩序的,不是平等的契约主体之间通过信号传递建立的信誉机制,而是以“礼”为核心的伦常等级和人情义务。
而在当代中国,这种差序格局虽然仍有痕迹,但占主导地位的则是公权力。这与波斯纳所设想的“无公权力干预的自发秩序”有着根本性的不同。
简化模型的认识论局限
这引出了我想讨论的第三个问题:英美社会科学中存在一种思想倾向,就是把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简化为一个干净的思维模型。波斯纳以信号传递模型,还有简化过的博弈论,来解释从家庭婚姻到种族歧视的几乎所有社会现象,这很难不能说是一种“抽象经验主义”——把自然科学的方法机械移植到社会科学中,用统计变量替代实质问题。
问题是,把其他变量都去掉之后,这个干净的模型真的能帮我们把握世界的整全吗?波斯纳自己其实也承认这个模型“在解释力与可检验性上”存在不足,他坦言“人们目前对于社会规范的理解尚不敷法官和立法者决策之用”。
如果这类模型真的足够准确,我们就应该能够相当精确地预判国际社会中的重大事件。但事实一再证明并非如此。就以近期的美以对伊朗冲突为例,美以决策者基于种种战略模型发动了军事行动,但局势的发展完全超出了他们的预料,陷入了难以脱身的战略困局。人的行为——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的——都受到历史、文化、情感、偶然事件等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远非一个简单的博弈模型可以穷尽。
波斯纳的《法律与社会规范》无疑是一本充满智识魅力的著作,它为我们理解社会秩序的形成提供了一种清晰有力的分析框架。但正如任何理论都有其边界,我们在借鉴时也需要保持方法论上的清醒:不迷信模型的整洁,不忽视语境的差异,不削足适履地用西方理论裁剪中国现实。真正的理论智慧,不在于构建一个可以解释一切的美妙模型,而在于始终对复杂世界保持开放和谦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