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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和平的方式实现和平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5日  来源:察哈尔学会  作者:李英桃  阅读:1502

李英桃(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我是做和平学研究的,我刚出了一本《理性主义和平学》,就是专门讲和平问题的。关于西原教授的发言,我有三点见解。

第一点,由于和平学本身是一个看问题的视角,是一种思维方式。对于和平学者来说,和平之外没有和平之路。所以在国际关系领域,西原先生主张的这种以对话来解决争端、解决冲突的方式,我是十分赞成的。对我来说,可能和平谈判是一个更好的对话。

刚才西原先生说的“2×3=6”的话题,这是突破零和游戏、实现共赢的一种创新性的思考。回应这个例子,我想起另外一个例子这是在解决冲突中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有一个人有17头骆驼,要分给3个儿子。第一个儿子要分到1/2,第二个儿子要分到1/3,第三个儿子要分到1/9。但是这三个儿子没法分,因为17不能被3、不能被2、不能被9除,所以他们找了一个智者。这个智者就说:“我不能帮你们解决问题,但是我有一头骆驼,你们可以拿走。”这样的话,17匹骆驼就变成了18匹。最后18÷3=6,18÷2=9,18÷9=2,最后三个人分完以后正好是17,剩下一个,然后他们又还给了智者。

所以我觉得西原先生说的“2+3”或“2×3”的方式也是在寻求第18头骆驼的一个过程,告诉我们用创新性的办法来解决有可能的冲突,进而实现用和平的方式实现和平。

第二点,2010年我去东京大学访学一个月,见证了东京的妇女在实现和平、实现中日关系和解的过程中(所做的努力)。有两件事,第一件是东京在2000年办了女性国际战犯法庭,审判了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战犯,同时她们还建立了妇女们的战争与和平资料馆。我看到她们的努力,我觉得实际上中日的和解、中日解决历史问题不是没有希望的,就像刚才西原先生说的人民外交、公共外交、人民之间的交往,我相信逐渐深入的话,它能推动政府的决策做出改变。

第三点是针对刚才刘老师和胡老师的观点,对于安倍政府的观点。我们做和平研究的不见得能改变政府很多,但是我们通过和平教育,让和平理念进入课堂,或者通过媒体。我们说和平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脚下,通过每个人的努力,一定是向着和平更进一步的。这是我的三点评论。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概念的,因为您讲到和平的时候,您听到广义的和平概念是利益不予侵犯,但是在我们研究的时候,一般用欧洲的、美国的概念比较多,所以我在我的书中用的是约翰·加尔通的概念,就是广义的和平是没有暴力,不是没有战争,因为狭义的和平是没有战争。约翰·加尔通认为广义的和平是没有暴力,并且他对暴力进行了一个界定,有直接暴力、间接暴力、文化暴力。当西原先生用“利益不被侵犯”作为和平概念的时候,他又是如何界定“利益”和“利益不被侵犯”的?这是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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