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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华侨华人与中国的公共外交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5日  来源:  作者:刘宏  阅读:1398

  核心提示:华侨华人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独特资源,也是中国公共外交中一支积极重要的力量。为了更好地实现中国的国家利益,中国政府可以从主体性、针对性和参与性三个方面转变思路,调整相关政策,发挥华侨华人在中国公共外交中的优势和作用。

  随着中国在国际经济和政治舞台上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公共外交的作用也更加突出。成功的公共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需要我们对中国发展的现状、特点及未来走向有清醒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不同的方式影响国外公众、非政府组织和政府对中国的看法,从而推动中国的国家利益。笔者认为,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华侨华人是公共外交中的一支不可忽略的力量。
  我们知道,华侨华人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独特资源。邓小平早在1993年就指出,“中国与世界各国不同,有着自己独特的机遇。比如,我们有几千万爱国同胞在海外,他们对祖国做出了很多贡献。”这一观点对我们推动公共外交仍然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据估计,当前世界上的华侨华人多达四千五百万人,他们虽然大多数已成为出生国或居住国的公民,但仍在不同程度上保留了中华文化情结。改革开放之后出国的新华侨华人(新移民)有六百多万人,其中多数接受良好的教育,是学有所成的专业人士,其中不少人还保留了中国国籍。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万钢在2009年12月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这么重视侨胞,也没有一个国家的侨胞这么爱国。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了华侨华人成为中国公共外交中的重要因素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直以来,华侨华人被视为中国民间外交的一支积极力量,对国家的总体外交起了补充和支持作用。毫无疑问,这一作用将持续下去。随着中国全方位外交的展开以及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需要,华侨华人在中国的全球化过程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强化,并在公共外交领域产生一定的影响。
  从民间外交到公共外交的重点转变需要思路上的突破和相关政策的调整,其中以下三个方面的课题尤其值得重视。

  主体性

  民间外交是以公众为主体的外交形式,它还可细分为民间对民间、民间对官方和官方对民间三个不同的层面。华侨华人通常构成了中国民间外交的主体,并与所在国和中国的官方机构保持密切的互动。另一方面,公共外交是以公众为受体的外交形式,作为主体的政府对他国民众(包括外国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舆论)的外交活动。在与华侨华人有关的公共外交活动中,相关的主体部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五侨”系统,即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务委员会、国务院侨办、致公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侨眷联合会。在公共外交地位日益重要的今天,他们之间如何展开有效的分工与合作,利用各自的人脉资源和机构优势,同外交部等部门一道推动与华侨华人相关公共外交政策,值得我们思考。公共外交的战略和策略问题应获得更广泛的关注和重视,或许可以成为中央和地方层面的“五侨”联席会议的重要论题之一。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可考虑设立一个数据库,收集以华侨华人为主的非政府组织、面向主流社会的公共媒体、有关当代中国及其外交的主要评论人、学者和社会活动家的资料,从而为公共外交的决策和施行提供全面的资讯。

  针对性

  如果说政府相关部门是公共外交的主体,那么,它与华侨华人的关系如何?笔者认为,华侨华人既是公共外交的受众,也是公共外交主体的组成部分之一。如前所述,大部分的华侨华人已经是外籍华人,他们因而成为公共外交的受众,但他们并非普通意义上的外国人。在许多国家,海外华人的经济地位和教育程度都较高(据科技部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08年统计,海外华人科技人才的总数接近100万人),对主流社会的公共舆论开始有一定的影响,而他们对中华文化和中国的情感也随着中国的崛起而加强,例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东南亚华人对自己种族和文化的根感到自豪。有针对性地影响他们的观点,并通过他们与主流媒体和非政府组织的接触和沟通,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外国公众对中国的客观了解和全面认识。
  另一方面,部分新华侨和海归则可能作为公共外交的主体成员之一。他们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虽然在海外受教育和工作,但仍然保留中国国籍,也关心中国的成长与进步。他们了解中国和所在国的政治和社会情况,能够熟练地游刃于中外文化之间,并深知国外公共舆论的运作规则,如果他们能有意识地将学术研究的成果转化到媒体等平台,从而影响国外的公共舆论、智库以及国际上有关中国的论说,这对中国公共外交的成功实施将有重要的意义。
  公共外交是个全局工程,需要不同部门的协调和共同努力。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部门都积极吸引高端人才为祖国服务,并取得了显著成效。除了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所亟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他们一直是招才引智的重中之重),我们也应该进一步拓宽高端人才的范围,将那些活跃于海外人文社会科学和公共政策领域且真正能够有助于中国公共外交实施的人才纳入引进的对象之中。

  参与性

  公共外交的主要任务是向国外公众介绍一个客观和全面的中国形象,进而影响国外的公共舆论。这需要我们摆脱传统的对外宣传模式,以灵活、有说服力和易为外国民众所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进行。如能逐步地创造条件,为那些仍然保留中国国籍的海外华侨提供制度性的参政议政的途径,这不仅能将国外侨情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相关决策和执行部门,而且也能够使他们了解国内的最新变化,以更为权威的视角和资料向海外介绍中国。在建国初期,华侨在政协中有自己的代表,从第二届全国政协开始,“国外华侨民主人士”不再作为全国政协的参加单位,而改为由华侨和归侨代表参加,而实际代表皆从归侨中产生。这一变化是当时的历史产物(包括冷战的大背景、双重国籍问题尚未解决等),也是必需的。
  然而,到了21世纪的今天,随着《国籍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国际人才环流的趋势日益彰显,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华侨华人参与中国政治发展(包括公共外交)的论题。近十年来,共有200多名海外华侨华人代表作为列席代表参加全国政协大会,一些省市的政协则将华侨华人作为特邀委员。但这些活动并非制度化和常规化的渠道,其作用(包括对公共外交的贡献)还有待观察。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国务院侨办设立的专家咨询委员中就包括海外华侨华人专家,他们的任务包括对侨务工作发展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为侨务政策、法规的制定等建言献策;向国务院侨办提供咨询报告,及时反馈侨务方面的最新情况。笔者认为,这是一项很好的尝试。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还可考虑在地方和全国政协中增加华侨组别和正式代表的可行性。那些居住在海外,仍然保留中国国籍并对中国和居住国都有深入了解且愿意为祖国服务的华侨可成为人选。他们可以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和常规性的方式,对包括公共外交在内的课题进行调研,积极建言、广献良策,使华侨能够直接参与到祖国的政治发展的过程之中。笔者认为,这一调整并不会影响中国现行的国籍法和相关的侨务政策。首先,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都指出,华侨华人是中国发展的宝贵资源,新世纪的侨务工作“大有作为”。华侨华人在中国的改革开放、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过程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他们同样能够对中国的政治发展和公共外交的成功添砖加瓦。其次,这些代表仍然是中国公民,参与祖国政治是他们的权利与义务。最后,侨民参政的类似事例在其他国家也很普遍。例如,居住在海外的印度人(Non-resident Indians)在他们的祖国享有广泛的权利和义务。印度政府最近考虑立法,允许他们享有投票权。日本民主党自2009年9月执政以来,就积极推动立法,给予在日本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包括十多万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日华侨)在地方的参政权。如果中国公民能够参与外国的地方政治,那么,他们参与祖国的政治进程就更是天经地义的事了。
  总而言之,华侨华人是中国公共外交政策制定和实施中不可忽略的重要一环,他们的作用应引起相关研究和决策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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